发票是国家税务部门严格掌控的票据,怎么会与“销售公司”沾边呢?但就是有人盯上一些手工填写发票的漏洞,大发不义之财。近日,以蒋某为首的涉嫌销售假建筑安装发票的犯罪团伙被杭州警方移送起诉。 去年7月,杭州市地税稽查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单位的“建筑安装发票”有假,虽然金额只有数千元,但税务部门还是把此事通报给了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警方展开调查,首先找到与此发票开具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人员,他说:“当时单位要建一个小浴室,这种仅仅数千元的工程,大单位是不屑做的,于是,我们找到一个包工头,他是嵊州人姓胡。完工后,我们付钱,他拿来发票,我们也没想到这张发票是假的。” 民警找到老胡,他也爽快,承认发票是从一个叫林某的余杭人那里买来的。 费了一番周折,民警在相关单位找到了由林某“经手”的8张总案值60多万元的假“建筑安装发票”,然后,把林某“请”了过来。 林某没想到警察会找到自己,甚至没来得及把罪证全部销毁,他只好交代并承认自己收取了5%的好处费,至于发票是哪里来的,他一字不说。 今年4月12日,林某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林某是杭州市第一个因出售假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被判刑的,这给此类违法犯罪人员带来极大的震慑。以前,一些人总认为只要不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没大事。 虽然林某没有交代发票的来源,但警方并没有就此放松对该案的侦查。警方已初步掌握了林某是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涉案人员达10余人。 调查在继续进行中,一个叫蒋某的余杭人进入警方的视线,林某出示给包工单位的两家建筑公司的有关材料、银行账号都是他提供的。经工商部门认定,这两家建筑公司根本不存在,营业执照是伪造的,银行方面证实,打入账户的钱立即被人转入个人账户取走。 做了大量的工作,警方发现蒋某的银行账户上有2000多万元资金来路不明。但此时再找蒋某难度很大——一听到林某被捕的消息,他像所有涉案人员一样关掉手机,离家出逃了。 警方得知蒋某有一辆面包车,今年要到车管所年检,特地布置好了一切。这天,蒋某果然到了车管所,当车管所民警确认他的身份时,他感觉不妙拔脚就跑。后来,警方连续几天几夜蹲点守候,都没找到他的影子。 杭州警方把蒋某列为网上缉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布下天罗地网。今年10月23日,杭州火车站,两个30多岁的年轻人边走边聊到了候车室,其中一人看到迎面走来的民警下意识地转身后退了一步。这个细微举动让他自我暴露了,民警一对比照片资料,其中一人正是蒋某,他送朋友上火车,不料落入法网。 在杭州经侦支队,蒋某交代,早年他在建筑工地做活,后来嫌苦嫌累才另找发财门路。在建筑工地上干过的他了解这行的内幕:一些自己没有公司的小包工头,苦于没有发票给业主做账报销,往往只好放弃一些正规单位的工程。有需要就有市场,看到用手工填写的“建筑安装发票”有机可趁,蒋某立即行动起来。首先,他伪造“大成建筑开发公司”和“新宇建筑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银行开设账户。 自己一家一家地跑建筑工地也太辛苦,他决定以公司形式发展壮大自己的“事业”。蒋某将一批老乡招到自己麾下,并制定了两套灵活的经营策略,“挂靠型”:挂靠者可以自己去上家购买发票,由蒋某提供账户转现,收取1-2%的费用;“聘用型”:蒋某提供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银行账户,聘用者自己跑业务,拿提成费。 这几年下来,与蒋某有业务的单位有二三百家,蒋某手下有十多个人,成为一个相对严密的销售假建筑安装发票的犯罪团伙。 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落网让其他涉案人四散奔逃,为了让这些人归案,警方写了一封至情至理的信,敦促他们多想想家中的亲人,不要再四处逃亡,要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读着这封信,这些人的家属感觉到警方的诚意,纷纷用各种方式告诉逃在外地的家人:“蒋某本事这么大不也是被抓了,你还是赶快回来投案自首。” 12月6日,4名涉案人员先后投案自首,警方调查后,对他们予以取保候审。(朱永强)
|